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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應全球化市場發展及法規協和化趨勢,且更加保障國民的健康,在2019年時將過去的「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提升法規位階並修名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法規公布後分階段實施,逐步以產品登錄和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取代查驗登記制度(*1),而常聽到的「PIF」就是產品資訊檔案「Product Information Files」的英文簡稱。
資訊給會員們參考;這篇文章整理的很完整;歡迎各位參考。

經過兩年的準備期,今年 7 月 1 日開始凡是一般化粧品,都需要先產品登錄才能販售。若是沒有登錄,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為了避免因小失大,化妝品業者必須了解產品登錄和產品資訊檔案。

但在分辨產品登錄和產品資訊檔案前,需要先知道法規定義的一般化粧品是什麼:

但在分辨產品登錄和產品資訊檔案前,需要先知道法規定義的一般化粧品是什麼:

一般化粧品與特定用途化粧品
  化妝品在法規上分為「一般化粧品」和「特定用途化粧品」,特定用途化粧品原本被稱為「含藥化粧品」。一般化妝品是指不含「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公告成分的化妝品,類別除了一般消費者熟悉的專櫃與開架化妝品以外,香水、洗髮精、沐浴乳、香皂,甚至美白牙膏和漱口水都包含在內(參考衛福部公告)。

  特定用途化粧品則包含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軟化角質、面皰預防、美白牙齒等產品,只要含「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公告之成分,且含量不超過該基準範圍,都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而如果含量超過基準範圍,就屬於藥品管理,或可向主管機關係申請「化粧品新限量查驗登記」。

產品登錄

因此從今年 7 月 1 日起,除了免工廠登記的手工皂香皂以外,一般化妝品在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都必須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化妝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435 登錄。

公司需要用工商憑證 IC 卡來註冊帳號密碼,並線上登錄以下資料:

產品登錄號碼
產品中英名稱,國產化粧品可免登英文名稱。
產品種類及用途
產品類型,若為系列產品者,應列型號或色號
產品劑型
使用注意事項
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與電話
製造場所名稱、地址、國別及其符合化妝品優良製造規範情形。
產品全成分名稱,若政府有訂使用限量的成分,應以重量或容量百分比填列其含量。
其他相關說明。應以中文、英文、號碼或國際通用符號為之。

化妝品產品登錄

產品資訊檔案 PIF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roduct Information Files,簡稱PIF)是藉由官方統一監督並系統化建立產品資料,來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可以等同於化妝品的產品履歷。
 
  凡是化妝品的輸入業者、自行製造業者和委託製造業者都需要將化妝品品質、安全和功能等相關文件,如化妝品的配方、成分、製造、使用與經適當評估的安全性文件等等資料建檔,並將相關文件留在公司內(化妝品包裝上製造或輸入業者的地址),資料可以是中文或英文。PIF不用主動提交,但需要用書面或電子檔存放,供未來主管機構備查。

化妝品PIF文件列表如下:


產品基本資料
完成產品登陸的證明文件
全成分其各別含量
產品標籤、仿單、外包裝或容器
製造場所符合化妝品優良製造準則的證明文件或聲名書
製造方法、流程
使用方法、部位、用量、使用頻率與使用族群。
產品使用不良反應資料
產品及各別成分的物理與化學特性
成分的毒理資料
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
微生物檢測報告
防腐效能試驗報告
功能評估佐證資料
與產品接觸的包材質料
產品安全性資料:需經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名並載明日期支安全評估結論與建議。

時程

今年 7 月 1 日開始凡是一般化粧品,都需要先產品登錄才能販售。而在2024年之前,特定用途化粧品需要取得「衛生福利部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才能公開販售。但在2024年 7 月 1 日後,特定用途化粧品就需要完成產品登錄、建立產品資訊檔案 (PIF)並且製造場所符合優良製造準則 (GMP)才可販售

#化妝品法律規範 #衛服部 #PIF